索引號: | A25010-7817-2534-4543-0263-2124 | 主題分類: | |
發(fā)布機構: | 東湖區(qū)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7-12-11 |
文件編號: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開范圍: | 面向全社會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墩黨發(fā)[2017]08號
墩子塘街道落實《東湖區(qū)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分類考核評價辦法通知》的實施方案
各社區(qū)、街道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區(qū)委全面深化改革重大決策部署,強化改革主體責任,推動改革任務落地見效,參照市、區(qū)考核辦法結合我街道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機構
決定成立墩子塘街道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具體人員名單如下:
組 長:黃芝義 街道黨工委書記
副組長:饒接華 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街辦主任
李冬軍 街道黨工委副書記
成 員:熊志玉 街道黨工委委員、街辦副主任
熊曉東 街道黨工委委員、街辦副主任
段明崗 街道黨工委委員、街道人武部長
章 干 街道社保所長
鄧小能 街道司法所所長
程新排 街道綜治專職副主任
徐立君 街道城管辦負責人
二、工作任務
參照市、區(qū)考核辦法關于對鎮(zhèn)(街道、管理處)全面深化改革考核相關要求,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街道主要負責同志親自部署重要改革,親自把關重要方案,親自協(xié)調關鍵環(huán)節(jié),親自督查落實情況。
2、建立工作臺帳、明確責任分工,保障必要力量。對重大改革項目建立改革工作項目化管理機制。對區(qū)委已出臺的重大改革和舉措抓好具體落實情況。
3、每2個月至少報送1篇關于街道落實改革工作信息至區(qū)委改革辦,對國家級、省級、市級、區(qū)級改革試點建立臺賬,按要求報送進展情況。
4、大力做好改革工作的宣傳發(fā)動,積極發(fā)掘改革工作中特色亮點及相關成果。
三、工作目標
各社區(qū)、各科室要以實施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為動力和抓手,不斷提高工作落實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有力推動本街道各項工作不斷上臺階,上水平。爭取在迎接區(qū)改革辦考核中取得好成績。
2017年12月04日
黨政辦公室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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