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i618267--2021-0174 | 主題分類: | |
發(fā)布機構: | 東湖區(qū)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1-06-22 12:13 |
文件編號: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開范圍: | 面向全社會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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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國內有新冠疫情高風險地區(qū)1個、中風險地區(qū)11個,均在廣東省。為鞏固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成果,保護全市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昨日,南昌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就疫情防控要求發(fā)布緊急風險提示。
市疾控中心提醒廣大市民,近期非必要不要前往廣州市、深圳市、佛山市和東莞市。如確須前往,務必做好個人防護,返回前按要求遵守我市防控規(guī)定,及時向單位和屬地報告,并配合落實相關防控措施。
6月10日以來經深圳寶安機場來(返)昌人員,需主動向社區(qū)報告,經調查核實后,接受“14+7”管控措施(14天集中隔離醫(yī)學觀察和7天居家健康監(jiān)測)。6月5日以來廣東省廣州市、深圳市、佛山市和東莞市低風險地區(qū)來(返)昌人員,要接受“2+14”管控措施(持2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14天居家健康監(jiān)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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