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A25010-5999-8760-9304-1151-6156 | 主題分類: | |
發(fā)布機構: | 東湖區(qū)文廣新旅局 | 生成日期: | 2019-01-18 15:50 |
文件編號: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開范圍: | 面向全社會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本年報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規(guī)定》要求,由東湖區(qū)文化廣電旅游新聞出版局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編制。東湖區(qū)文化廣電旅游新聞出版局2018年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報告的事項。東湖區(qū)文化廣電旅游新聞出版局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聯系電話:87838688。
一、概述
在區(qū)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的指導下,我局2018年信息公開工作得到了有序推進。
1、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根據《江西省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編制工作方案》精神,成立了由黃艷副局長為組長,由局機關各科室、系統(tǒng)各下屬單位人員為成員的局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并指定了3名兼職人員,切實擔負起推進、指導、落實我局信息公開工作的職責。
2、建立健全相關制度。規(guī)范信息公開內部流轉程序,建立了信息公開審核制度、評議制度、考評追究制度等,規(guī)范信息公開的內容、范圍、形式和時間,防止出現該公開的不公開、涉密事項公開等現象。嚴格落實保密審查,做到信息公開工作分工有人管、落實有人干、監(jiān)督有人查。
3、完善相關配套措施。一是加強信息發(fā)布審核。嚴格按照“誰主管、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在公開政府信息前,依照《國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認真審核,由組長審核簽字,未經審核的政府信息內容不予公開,堅決杜絕可能影響社會穩(wěn)定、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的虛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公開。二是主動推進信息公開。明確工作總體要求、具體步驟和職責分工,強化各種舉措,確保信息公開工作有序開展。把好質量與速度關,確保按時間按要求將政府信息公布、公開于指定網站和場所。
4、加大宣傳培訓力度。為貫徹落實《條例》和省、市政府有關政府信息公開文件及會議精神,我局及時開展了《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和《江西省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編制工作方案》等文件貫徹學習、宣傳活動。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2018年度,我局通過政府網站、政務微博、政務微信等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共2520條(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包括:政務動態(tài)、表彰獎勵、執(zhí)法動態(tài)等,采取電子信息或紙質信息兩種形式公開。已公開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和個人隱私,也沒有未經權利人同意公開或者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涉及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2018年度,我局未辦理依申請公開事項。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8年度我局未產生政府信息公開有關費用問題,也沒有收取任何費用。
五、2018年我局無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也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我局的信息公開工作開展以來逐漸步入正軌,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環(huán)節(jié),如政府信息公開的宣傳力度還有待進一步加強。我局擬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進:一是增強對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培訓力度,努力打造一支業(yè)務能力強的隊伍,加大對信息公開的宣傳力度,提高公眾知曉率;二是健全信息公開的各項工作制度,規(guī)范信息公開的流程,保證信息公開的工作質量。
東湖區(qū)文化廣電旅游新聞出版局
二○一九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