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i618267--2023-0059 | 主題分類: | 綜合政務 |
發(fā)布機構: | 東湖區(qū)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3-03-13 10:03 |
文件編號: | 東府發(fā)〔2023〕3號 | 有效性: | 有效 |
公開范圍: | 面向全社會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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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府發(fā)〔2023〕3號
東湖區(qū)人民政府
關于授予胡志勇同志“見義勇為先進分子”
榮譽稱號的決定
揚子洲鎮(zhèn),各街辦、管理處,區(qū)政府各部門,區(qū)直各單位:
2022年11月10日晚21時左右,市民黃女士騎著電動車,帶著5歲多的女兒,從八一大橋往陽明路方向行駛,下坡時,電動車油門失控、剎車失靈,危急時刻,美團外賣員胡志勇用身體擋住了電動車車頭位置,現(xiàn)場沒有造成交通事故和人員傷亡。事后,今日頭條對胡志勇同志事跡進行了報道。為弘揚正氣,表彰先進,進一步倡導見義勇為精神,按照《南昌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有關規(guī)定,區(qū)政府決定,授予胡志勇同志“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榮譽稱號。
全區(qū)廣大干部群眾要以見義勇為先進人物為榜樣,學習他們不畏艱險、見義勇為的勇敢精神,學習他們無私奉獻、舍己為人的高尚情操,學習他們勇?lián)鷷r代使命和社會責任的可貴品質,為推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構建和諧平安東湖作出新的貢獻。
2023年3月10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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