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s224672-0601-2024-0003 | 主題分類: | 綜合政務 |
發(fā)布機構: | 東湖區(qū)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4-02-19 11:15 |
文件編號: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開范圍: | 面向全社會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東湖區(qū)民政局2024年單位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東湖區(qū)民政局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東湖區(qū)民政局2024年單位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單位收入總表》
三、《單位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東湖區(qū)民政局2024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4年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東湖區(qū)民政局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東湖區(qū)民政局是主管全區(qū)民政事務工作的區(qū)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職責是: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層社會治理、基本社會服務等職責。具體包含社會救助和鞏固脫貧解困成果、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基層政權和社區(qū)治理、社會組織登記管理、社會人才隊伍建設、未成年人關愛保護、慈善工作,“一老一小”工作(養(yǎng)老服務、兒童福利),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婚姻和收養(yǎng)登記、綠色文明殯葬、區(qū)劃和地名管理等多項業(yè)務工作。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2024年東湖區(qū)民政局內設科室3個,包括:綜合辦公室、基層政權和社會治理股、社會救助股。
編制人數小計7人,其中:行政編制人數7人,全部補助 事業(yè)編制人數0人,部分補助事業(yè)編制人數0人。實有人數小計17人,其中:在職人數小計7人,行政在職人數7人,全部補助事業(yè)在職人數0人,部分補助事業(yè)在職人數0人。離休人數小計1人,退休人數小計9人,遺屬人數0人。
第二部分
東湖區(qū)民政局2024年單位 預算表
第三部分 東湖區(qū)民政局2024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4年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4年東湖區(qū)民政局收入預算總額為5199.0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57.17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5195.2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14.81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46.16 萬元;上年結轉(結余)3.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8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4年東湖區(qū)民政局支出預算總額為 5199.0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57.17萬元;
其中: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4353.4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20.57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4264.4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83.4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5.57萬元,資本性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845.5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377.73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0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841.7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3.8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5183.6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63.1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1.5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16萬元;其他支出3.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8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4264.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80.62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925.2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342.23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9.3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4.45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4年東湖區(qū)民政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 5195.2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14.81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5183.6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1.55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4353.4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66.72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4264.4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83.4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5.57萬元,資本性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 841.7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381.53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0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841.7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0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4年本單位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2024年本單位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4年單位機關運行費預算 925.27萬元, 比上年預算增加減少342.23萬元,下降27 %。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4年本單位政府采購總額0.3萬元,其中: 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3萬元, 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3年7月31日(各級財政編制部門預算基礎信息上報截止時間),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實有數0輛。
2024年單位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未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九)社區(qū)辦公經費(含低保工作經費)項目情況說明
1)項目概述:進一步加強對財政資助社區(qū)經費的管理,確保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提升廣大居民的幸福感、獲得感,提升社區(qū)治理水平,進一步推進我區(qū)城市社區(qū)建設,進一步強化社會救助兜底功能。
2)立項依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城市社區(qū)居民委員會建設工作的意見》(洪辦發(fā)〔2012〕9號)
3)實施主體:東湖區(qū)民政局、91個社區(qū)
4)實施方案:按季度及時撥付全區(qū)91個社區(qū)辦公經費、低保工作經費,進一步保障社區(qū)服務廣大居民,提升服務群眾滿意度。
5)實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預算安排:728萬元
二、2024年 “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東湖區(qū)民政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安排 0.7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三公"經費只減不增的原則,與上年安排一致。
公務接待費0.7萬元,比上年減少0.1萬元,主要原因是: 按政策要求縮減公務接待費。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三公"經費只減不增的原則,與上年安排一致。
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三公"經費只減不增的原則,與上年安排一致。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教育收費資金收入:反映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yǎng)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yè)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事業(yè)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yè)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規(guī)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yè)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yè)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yè)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yè)收入、事業(yè)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八)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填列歷年滾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統計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本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九)上年結轉和結余:填列以前年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對部門預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類科目(明細到項級),結合部門實際,參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規(guī)范說明進行解釋。
三、相關專業(yè)名詞
(一)機關運行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按規(guī)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