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牙病防治所2022年部門(單位)預算
第一部分 南昌牙病防治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南昌牙病防治所2022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jīng)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jīng)營預算支出表》
十、《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一、《重點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南昌牙病防治所 2022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2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2年“三公”經(jīng)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南昌牙病防治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南昌牙病防治所目前開設口內口外科、口腔正畸科、口腔修復等科室,開展各種常規(guī)口腔疾病的診治。是省、市職工醫(yī)保定點醫(yī)療機構。主要職能是從事口腔相關疾病的預防咨詢、診斷及治療工作;面向社會科普宣傳口腔衛(wèi)生保健知識。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2022年東湖區(qū)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共有預算單位
7 個,包括:南昌牙病防治所。
編制人數(shù)小計 17 人,其中:全部補助事業(yè)編制人數(shù) 17 人。實有人數(shù)小計 15 人,其中:在職人數(shù)小計 15 人,全部補助事業(yè)在職人數(shù) 15 人。退休人數(shù)小計20 人。
第二部分 南昌牙病防治所2022年部門預算表
(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 南昌牙病防治所2022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2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2年南昌牙病防治所收入預算總額為 864.36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 396.63 萬元;財政撥款收入 49.04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 5.12 萬元;事業(yè)收入 365.32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58.49 萬元;其他收入資金 450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 450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2年南昌牙病防治所支出預算總額為 864.36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 396.63 萬元;
其中: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 864.3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 53.37 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 247.56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 103.5 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3.3 萬元,資本性支出 60 萬元。項目支出 45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 450 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 19.7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 8.7萬元;衛(wèi)生健康支出 352.39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 100.8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 42.21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 38.82 萬元。其他支出45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450萬元。
按支出經(jīng)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 247.56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 32.29 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 103.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 16.37 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3.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 0.55萬元;資本性支出 6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 38 萬元。項目支出 45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 450 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2年南昌牙病防治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為 49.04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 5.12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 5.58 萬元,衛(wèi)生健康支出 39.56 萬元,住房保障支出 3.9 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 49.04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 5.12 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 44.84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 3.85 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0.35 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2年南昌牙病防治所無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jīng)營情況
2022年南昌牙病防治所無國有資本經(jīng)營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jīng)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南昌牙病防治所為差額補助事業(yè)單位,無機關運行經(jīng)費情況說明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2年南昌牙病防治所政府采購總額 66.1 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 66.1 萬元。
(八)國有資產(chǎn)占有使用情況
無。
(九)xx項目情況說明(部門本級)
無
二、2022年“三公”經(jīng)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2年南昌牙病防治所無"三公"經(jīng)費預算。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各部門結合實際進行解釋。
(一)財政撥款:指區(qū)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教育收費資金收入:反映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yǎng)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yè)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事業(yè)單位經(jīng)營收入: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jīng)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yè)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規(guī)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yè)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yè)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yè)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yè)收入、事業(yè)單位經(jīng)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八)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填列歷年滾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統(tǒng)計財政撥款結余彌補2022年收支差額的數(shù)額。
(九)上年結轉和結余:填列2021年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shù),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對部門預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類科目(明細到項級),結合部門實際,參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規(guī)范說明進行解釋。
三、部門涉及的專業(yè)名詞
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chǎn)的支出、戰(zhàn)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但軍事方面的耐用消費品和設備的購置費、軍事性建設費以及軍事建筑物的購置費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
三公經(jīng)費:指各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機關運行經(jīng)費:填列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jīng)費支出。按照財政部《地方預算公開操作規(guī)程》明確的口徑,機關運行費指各部門的公用經(jīng)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